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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历勘误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4-2 15:08:28     作者:学生服务中心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历勘误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网上学历信息修改工作,完善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历勘误工作流程,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信网信息修改依据:

1991-2000年学历信息修改依据以招生录取名册等相关信息为准;2001年以后学历信息修改依据以招生录取名册信息及学信网注册学籍数据为准。

二、学历勘误要求:

1、学历勘误仅限在籍期间个人信息变化与录取信息不一致的,毕业后个人信息变化不予受理。

2、学历勘误范围仅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其他信息不允许修改。(注:对于成人教育的学生,若学生录取信息有误,需要学生先联系教育招考部门出具录取信息错误的情况说明。)

3、凡是因为双重户籍(两个身份信息)造成的学历信息错误,一律不予受理。

注:学生需确保勘误材料真实有效,涉嫌虚假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学历勘误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学历勘误流程:

1、学生本人联系所属学习中心(函授站)书面提出学历勘误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习中心(函授站)进行初审。

2、学习中心(函授站)初审通过后形成书面情况说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学生材料一并上报至学生服务中心。

3、学院依据学习中心(函授站)出具的情况说明进行材料复核。

4、材料复核通过后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提交勘误申请,报送山东省教育厅审核。

5、省教育厅审核完成后,向学生反馈审核结果。

6、凡是涉及毕业证书信息需要更正的,按照补办毕业证明书流程换发毕业证明书。

四、学历勘误所需材料:

1、学生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性别错误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涉及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县级以上公安局开具的制式变更证明)

(2)户口簿(含个人页,户主页,索引页)

(3)学校档案馆提取学生个人档案(含入学录取表、学籍卡、成绩单、毕业名单)

2、学生证件类型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例:军官证(士兵证)改为身份证

(1)本人身份证

(2)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学生军官证号(士兵证号)与身份证号系同一人,且需要注明原士兵证号(军官证号)停用时间。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清晰电子扫描件

五、补充说明:

1、山东大学档案馆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320室,联系电话:0531-88364215

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培训楼102    学生服务热线收   联系电话:400-011-0422

3、学院服务热线:400-011-0422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工作细则最终由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说明

责编:宁上